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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顺安电子厂召回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发布日期:2021-08-19 浏览次数:659


   日前,天长市顺安电子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3月至6月生产的型号为48V12Ah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涉及数量为300000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其外壳已破碎,影响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对消费者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天长市顺安电子厂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长市顺安电子厂提示购买上述型号充电器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并为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消费者可拨打天长市顺安电子厂热线电话(13866530548)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