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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鑫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召回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发布日期:2021-08-19 浏览次数:600

   日前,天长市鑫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11月12日生产的弘仕诺72V20Ah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涉及数量1000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其空载直流输出电压过高,外壳易破碎,可能造成击穿现象,并影响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对消费者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天长市鑫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长市鑫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示购买上述型号充电器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并为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消费者可拨打天长市鑫联电子科技限公司电话(13955099416)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