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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昌翼电子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充电器

发布日期:2020-12-14 浏览次数:890

   日前,天长市昌翼电子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2月2日生产的型号为昌翼48V20Ah充电器,数量为2000只。

   本次召回的产品存在的问题是:昌翼48V20Ah充电器没有按照T/TCDZ0001-2019《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标准要求,防反接损坏不符合上述团体标准,对消费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锂离子电池充电器,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符合要求的充电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长市昌翼电子有限公司提示购买昌翼48V20Ah充电器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公司将为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

   消费者可拨打天长市昌翼电子有限公司电话(13865811909)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