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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荣达电子有限公司召回部分优力速型号的充电器

发布日期:2020-11-18 浏览次数:368

   日前,天长市荣达电子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生产的型号为优力速荣达的电动车专用充电器:48V12Ah的25000只、48V20Ah的32000只、60V20Ah的48000只、72V20Ah的30000只,共计135000只。

   本次召回的产品存在的问题是:上述电动车专用充电器没有按照T/TCDZ0001-2019《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标准要求,存在标志标识不符合上述团体标准,对消费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天长市荣达电子有限公司提示购买上述电动车专用充电器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我公司将为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

   消费者可拨打天长市荣达电子有限公司电话(15385000000)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