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回 - 召回信息 - 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
今天是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临泉县强钢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夹层玻璃

发布日期:2020-10-26 浏览次数:735

   日前, 临泉县强钢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9月25日起,召回2020年4月27日生产的夹层玻璃,规格:6+0.76+6mm双钢夹层,涉及产品共计207.49平方米。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产品存在以下问题:产品经检验超出边部13mm部分产生气泡,耐热性项目不符合GB1576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标准。该玻璃会有一定的自爆几率,特别是在受热之后,气泡内压力变大,达到极限后就会炸裂。玻璃破碎时可能会呈碎片或颗粒状,对接触到它的人易造成伤害,存在安全隐患。临泉县强钢钢化玻璃有限公司通知经销商与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联系并提供退货、换货服务。敬请持有该款产品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并与该公司客服或经销商联系退货或换货事宜,以消除安全隐患。

   消费者可拨打临泉县强钢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电话(0558-3965887、3960707)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ahdpract.org.cn)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