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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召回电动车充电器

发布日期:2020-09-03 浏览次数:640

   日前,天长市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06月08日制造的48V12Ah型号电动车充电器,涉及数量为3000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车充电器,由于在封装过程中混入无厂名厂址的包装盒,可能误导消费者,影响产品售后服务。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车充电器,天长市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更换合格的新外包装。

   天长市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官方网站(http://lv-hang.65.sinchen.cn)上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天长市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更换。用户可登录天长市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为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80 5509 3999)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可拨打天长市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80 5509 3999)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