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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钜翔车业有限公司召回部分钜翔牌电动自行车产品

发布日期:2023-08-03 浏览次数:356

         日前,永康市钜翔车业有限公司受缺陷调查影响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8月1日期间制造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R106Z),涉及数量为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照明)”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控制器有可能被篡改、噪音污染、夜间骑行车灯亮度不足的风险,可能存在交通事故、锂电池短路后过热起火的安全隐患。

  永康市钜翔车业有限公司将对涉及产品免费为客户更换控制器防盗螺丝、调整车速提示音、增加电池组的保险丝与更换符合要求的前大灯,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永康市钜翔有限公司网站,前往销售门店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579-87313627)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浙江省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网(www.zjdpac.com)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

  (转自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