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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儿童用品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3-05-30 浏览次数:123

        “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为使广大少年儿童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的节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家长在选购儿童用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儿童服装,注意标签标识

   国家明确规定:儿童服装的标签应标注商标、中文厂名、厂址、商品名称、商品执行 标准号、商品质量等级、安全技术类别、甲醛含量、染色牢度等信息。家长为孩子选购服装时,首先要查看商标、厂名、厂址、面料等标签内容,选择正规产品;其次要感受服装面料,选择柔软、舒适、透气的服装;最后要注意服装设计,不要购买有锐利饰物、头部颈部有绳带等的产品,避免孩子受到伤害。

   此外,购买3岁及以下婴幼儿商品时,一定要查看产品是否有“A类”标志、“婴幼儿产品”等字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服装分为三个级别,A类是婴幼儿用品,B类是可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类是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二、选购儿童玩具,认准“3C”标志

   家长带孩子购买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时,一看标牌。要注意查看“3C”标识,不要购买无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签、无生产厂名、厂址的玩具。二看外观。不购买带有可能会被吞食或吸入的小部件、带有尖端或粗糙边缘的玩具。三看实物。选购毛绒玩具时应注意外观饱满、手感柔软、富有弹性;玩具内部填充物应充足均匀,无结块,无异味;玩具上的拼缝应牢固,填充料不能从拼缝中露出;玩具上的小零件应无锐利边缘和毛刺。

三、选购儿童食品,留意“QS”认证

   家长带孩子购买食品时,一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的“QS”、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识,教育孩子不要随意在流动商贩或街边地摊购买食品,尽可能地选择外观卫生、标签清晰、有明确厂名和厂址、成分标注完全、较为著名的品牌产品。对于颜色过于鲜艳、着色太浓,吃后气味刺鼻,嘴唇、手指染色的儿童食品,请不要购买或者尽量少购买;二要引导孩子注意按照标签所示保存方式、储存条件合理保存,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三要教育孩子践行节约理念,根据实际需要购买,不攀比,不跟风,不盲目购买造成浪费,要引导孩子不购买过度包装的食品。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保留购物发票、支付记录等有效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发现商家有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