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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全民星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召回电自行车

发布日期:2021-12-16 浏览次数:228

   日前,天津全民星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9月4日造的TDT22018Z型号电动车,涉及数量为10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因车速限制,淋水涉水性能,充电器与蓄电池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可能会造成在行驶过程中容易发生失控或制动失效,从而引发事故;在淋水涉水过程中可能会短路,导致触电;蓄电池防篡改容易造成因电池和电压不匹配产生起火等问题。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天津全民星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符合国标的零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全民星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网站上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天津全民星电动科技有限公司(022-59680818)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更换。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

  (转自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