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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汇兴摩配有限公司召回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发布日期:2021-11-18 浏览次数:244

  日前,乐清市汇兴摩配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11月21日至22日期间制造的型号为55-60cm(商标DFG)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涉及数量为163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注塑温度过高,造成外壳脆弱,存在安全隐患。对于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乐清市汇兴摩配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一件全新的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以消除安全隐患。

  乐清市汇兴摩配有限公司明确停止生产该款产品,并通知销售商乐清市万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停止销售该产品,同时公司通过电话联系、线下公告、天猫店铺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产品缺陷信息,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承诺免费退货,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577-62162162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相关用户可以登录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zjamr.zj.gov.cn)或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转自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