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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安达电子元件厂召回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发布日期:2021-10-25 浏览次数:531

   日前,天长市安达电子元件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12日生产的悦丰48V12Ah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涉及数量1000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其外壳标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与实测值偏差过大;熔断器不能发挥其功能,一旦发生短路、反接或者过热等情况,易产生触电、火灾等危险,对消费者使用造成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天长市安达电子元件厂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为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长市安达电子元件厂提示购买上述型号充电器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并将为购买上述产品的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或退款服务。消费者可拨打天长市安达电子元件厂电话( 0550-7814217)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