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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到了,安徽市场监管这份关于塑胶玩具产品消费提示请收好!

发布日期:2021-06-01 浏览次数:3115

叮叮叮!敲黑板!

六一儿童节快要到了

家长朋友们是不是又要掏钱包

给家里的娃买玩具了?

现在的玩具产品多种多样

可比我们那个年代花样多多了

塑胶玩具、电玩具、

金属玩具、娃娃玩具、

弹射玩具、毛绒玩具、木制玩具等

让人眼花缭乱

今天安徽市场监管

就跟大家讲讲塑胶玩具

……



   塑胶玩具,即主体或主要玩耍部分的材质为塑胶,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产品。


   塑胶玩具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在购买玩具时,要注意包装或标识上必须有“CCC”认证标志,若没有该标志,有可能是非正规产品。

关于塑料玩具,国家有着一些明确的规定:


(一)玩具标志和使用说明。在塑胶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中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适用“年龄范围”。不同年龄段的玩具,安全要求不同,如适合3岁以上儿童的玩具可能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玩,这主要从儿童智力发育与安全因素两方面考虑。

二是“安全警示”。这是避免儿童误用或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大人疏于照顾造成危险的重要指示,所以对“警示”“注意”及内容均有字体要求,目的要醒目,便于消费者看清,有效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是“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商标”,这是玩具造成事故时追溯的依据。



(二)存在小零件。国家标准规定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塑胶玩具不应存在小零件。导致塑胶玩具小零件不合格的原因:


   一是产品设计本身的缺陷,结构中预设了小零件部件;二是生产过程中产品部件固定、黏合不牢固或材料强度不足,导致在滥用状态下出现部件脱落或破碎形成了小零件。

(三)锐利尖端和边缘。锐利尖端和边缘是儿童塑胶玩具中一个重要的危险隐患。供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中不应含有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和边缘,而供3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中禁止存在可触及的功能性锐利尖端和边缘。

(四)可迁移元素及增塑剂要求。塑胶玩具的材质安全不容忽视,不规范回收的塑料,经再加工,其色泽会变差,有的厂商会在表面喷漆;不规范回收的“二料”,即回收再加工的原料,经加工,其黏合能力变差,个别商家会使用黏合剂,黏合剂中有甲醛物质,这些都会对儿童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大家在给娃买塑胶玩具的时候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看标牌。玩具应有使用说明,如毛绒玩具的使用说明,至少应包含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联系电话、主要材质或成份、填充物的成分及清洁保养、执行标准代号、适用年龄范围、安全警示等。不要购买“三无”产品。

(二)看外观。不要购买带有可能会被吞下或吸入的小部件的玩具,以及带有尖端或粗糙边缘的玩具。软体摇铃、挤捏玩具、出牙器等玩具即使是在最大压缩状态下也不能完全塞入儿童的口中,以确保安全。

(三)看实物。玩具上的拼缝应牢固,填充料不能从拼缝中露出;玩具上的小零件,如:艺眼、鼻子、嘴巴、小饰物等应结实、牢固,金属件应无锐利边缘和毛刺;不合格的下脚料二次利用制作的玩具,气味比较难闻、刺鼻;而大多数劣质产品会出现表面不光泽或者粗制滥造的情况。

(四)看包装。选购的玩具配有塑料包装袋或包装物,拆封后应立即收好或丢弃,不要让儿童玩耍。


                                                                                           转载自:安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