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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祥祥塑料制品厂召回一次性塑料杯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370

   日前,利辛县祥祥塑料制品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10月15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中型200ml一次性塑料杯100提(2000个)。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一次性塑料杯,负重前后高度变化过大,在杯子承装液体时易倾倒洒落,尤其是装热水等高温液体时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对于召回范围内的一次性塑料杯,利辛县祥祥塑料制品厂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和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以消除安全隐患。

   利辛县祥祥塑料制品厂通知该公司的经销商与购买该期间产品的消费者联系,并提供退货、换货服务或自行弃用。敬请持有该产品的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并与该经销商联系退换事宜,以消除安全隐患。

   消费者可拨打我司服务热线(13856820020)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